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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团队2014年下学期第三次活动纪要

 

 2014年11月11日下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团队在经理办公室举行今年下学期第三次团队活动。活动由夏建文教授召集,龚彬副教授以《伦理学关于“价值概念的论述》为题担任主讲,李高君、李湘刚、刘迪香、黄惠莲、邹大虬等团队成员参加。

 

 首先,从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的两重维度,就有关价值问题的思考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并指出:中国传统社会虽然没有关于价值的直接论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言论中,发现中国传统价值观实质上就是以儒家思想的“礼”和法家的“法”相结合的礼法文化价值观。显然,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是以“德治为道德基础和理论渊源;以“礼治为思想灵魂和行为规范;以“人治为表现形式和落脚点的全面融合。它是形式上的“家国同构与思想上的“礼法文化以及价值上的“天人和一的完美结合。在西方,尽管有关对这一问题的观点至今很难统一,不同的哲学流派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从总体上看,但他们在本质上都是唯心主义价值观。因为他们或者否定价值以客体的一定属性为基础,或者把价值看作某种超验的规范或本质,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价值的客观性、社会性和历史性。

 

 其次,指出了当代中国伦理学关于“价值”的本质及其内涵。主讲者认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创立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新的哲学方法,用人类实践的结构解答了价值的定位及其与真理的关系,从而使从们关于价值的研究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境界。即,一是实践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双向关系运动,这种双向关系奠定了真理与价值的基础和来源;“价值”代表着双向运动中的一个方向,即以人的主体性为尺度的关系质态和作用效果;以这一分析为基础,我们依据人类历史的整体性,确认了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是人类进步的两大基本原则,并力求在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中阐述真理与价值的定义和意义。二是从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实践入手,把实践和主体性当做分析价值现象的基础,价值现象就有了一个逻辑的起点。三是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主体”是“人”的一种现实化、具体化的展现和提升。

 

 最后,指出伦理学关于“价值论述的几点启示:一是在人类世界中,真理是一元的,价值是多元的。二是要把价值哲学与沸腾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价值观念,研究现实生活中的人们的价值选择、价值取向、价值冲突、价值导向。三是在当代世界价值与文化多元化的现实面前,进一步深入研究寻求多元之间的统一与和谐问题,更加具有时代的意义。

 

                          (龚彬撰稿,夏建文审核)